正在进行的2003年上海市“五好文明家庭”评选中,境外家庭首次参评。尽管此次评选没有把单亲和离异家庭排除在“五好文明家庭”之外,但遗憾的是,没有一户单亲家庭参加此次评选。对此,全国妇联教育处副处长白荷表示,“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是五好文明家庭的硬指标。”
昨天白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
,由于丧偶而形成的单亲家庭有资格参评“五好文明家庭”,但并不提倡离异的单亲家庭参评“五好文明家庭”,离异的单亲家庭可以参评“学习型家庭”等其他评比。
但上海社会科学院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徐安琪昨天表示,如果主办单位能让单亲家庭参评“五好文明家庭”,将是一大进步,“对于单亲家庭,应该给予人文关怀,而不是片面的评价,。”
由全国妇联带头创建的“五好家庭”活动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展以来,已历经半个世纪。并已经成为各级妇联持久而有效开展的一项品牌活动。在上海,近20年来,已经有近6500户上海家庭荣获市级“五好文明家庭”称号,市、区、街道三级“五好文明家庭”已达50多万户,他们无疑是非常优秀的。
而在这20年来,上海的家庭结构,家庭功能以至家庭的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还会继续变化,徐安琪说,“我很难估计上海单亲家庭的数量,但我知道离婚率在上升,单亲家庭的数量也在上升。”
“单亲家庭是家庭的一种形式,完全应该有资格参评五好文明家庭,而且不应该人为的将单亲家庭划分为丧偶的和离异的,”徐安琪说,“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应该注重家庭的理念,未必需要家庭结构完整。”
白荷解释,“一些单亲家庭,在丧偶之前,夫妻非常和睦,只是因为不可抗力才变成单亲家庭,丧偶之后,一方能独立抚育儿女成才,这样的家庭当然可以参评五好文明家庭”。
对于这样的说法,徐安琪提出了异议,“这样的假设根本不成立,谁说丧偶前的单亲家庭一定是夫妻和睦的,对于痛苦的婚姻关系而言,离婚是最好的选择,关键在于成为单亲家庭后,父母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离婚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据上海科学院社会学副研究员陆震估计,上海单亲家庭的数量大概占上海家庭总量的10%左右。但“好人不离婚,离婚不正经”的世俗观念却没有因为单亲家庭的增多而有所改变。
白荷说,1996年,“五好文明家庭”的标准曾经有比较大的调整,除了家庭成员要有具备中国的传统美德外,还增加了热心环保和公益事业、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等现代的标准。对此,陆震建议,“应该把夫妻和睦的标准改为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徐安琪说,据她的调查,尽管外遇和家庭暴力也是离婚的原因之一,但性格不和仍然是大部分夫妻离婚的主要原因,对于单亲家庭而言,离婚是个人的选择,不要将单亲家庭典型化,“应该用平常心来看待单亲家庭。”
但白荷说,“五好”是家庭的典型,汇集了家庭的所有优点,来源于群众,应该成为群众的榜样,“单亲家庭显然不够全面”。
9月,上海市妇联将为300户荣获2003年度上海市“五好文明家庭”的家庭进行表彰。据上海市妇联的统计,参加此次评比的家庭64%是三人以上的大家庭,33%是三口之家,只有3%是三人以下的小户型家庭。(陈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