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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机动车尾气防治办法下月实施 “乌龙车”要吃罚单
青岛新闻网  2004-07-27 12:01:52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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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日前正式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从8月1日起,机动车排气超过标准且逾期不改的,将被罚款500元。

    按规定,作为汽车尾气检测的主管部门,市环保部门可监督抽
测在用机动车的排气状况。机动车排气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环保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罚款,并通知公安或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拒绝检测机动车排气或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环保部门将处以1000元罚款。

    今后,市民发现有汽车拖着“乌龙”的,可随时拨打12369举报,经查属实的,环保部门将予奖励。(张贝李昊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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