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涉嫌贩卖海洛因的大毒枭,昨天在法院被告席上突然自曝“内幕”——“我是警方派的卧底”。此言一出,语惊四座,就连其辩护律师也望着事先准备好的辩护词不知所措。
据了解,大毒枭王东是江津市石蟆镇人,早年迁至缅甸。4月16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得到绝密情报,称王东有大批毒品出手。20日晚12时
,警方在江津市慈云收费站将王东挡获,当场搜出毒品海洛因14块,后又查获海洛因55块。据称,两次缴获的24.8公斤海洛因,至少可供上千名“粉哥”吸食一年。
此案昨日在市一中院开庭。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称,2001年,王东在缅甸结识了毒贩刘某,刘以给好处费为诱饵,将一批海洛因交王东保管。随后,王亲自将这批海洛因从云南运至重庆并藏匿于江津一个涵洞中。之后,刘某被人枪杀,这批海洛因便被王东占有。
今年4月14日,王东携女友等人取道昆明、泸州于19日到达重庆,在菜园坝一宾馆内与买家接头。双方约定在江津交货。次日凌晨验货后,两人商定以70万元现金交换5公斤海洛因。20日晚,王东等人在准备交易时被挡获。
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王东一直侧着耳朵,好像认真倾听的样子。当公诉人举证完毕后,法官开始询问王东,而王东的回答竟让法庭上所有人大吃一惊。
他语气平静地说:“我是云南某县公安局禁毒支队的卧底,这次贩毒只是为了‘钓线’。你们可以去云南查警方档案,我曾协助警方破获过两起贩毒案……”
针对法庭上突然出现的变故,公诉人立即指出,王在庭上的陈诉和此前接受警方的讯问有较大出入。公诉人提出质疑:若真是为了“钓线”,为何毒品藏于洞中长达两年之久,都没向警方做任何报告?为何王东所陈述的事实与其他证人证言统统相悖?
当法官再次询问王东在交易毒品,是否联系警方,是否有人证能证明其贩毒是为警方“钓线”。王东称这只是自己的想法,他准备等这次毒品交易后,再向云南警方报告。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王东的辩护律师刘年坤只得请求法官“多给点时间”。刘律师说,他也是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当事人王东自称是警方卧底。对王东庭上冒出来的说法,由于事先不知道,未纳入调查范围,待进行了调查,获取相关证据后,才能为其辩护。
最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至于王东是否“警方卧底”,相关部门称正在紧张核实中。
(记者 易守华 实习生
苏惠文)
责任编辑: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