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出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
一、 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限定
高速公路不同于一般道路,它是专供汽车快速行驶的全封闭、全立交的道路。根据高速公路的特点,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做了严格规定。其内容是:非机动车、轻便摩托车、拖拉机
、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设计最大时速小于70km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二、 车辆进出高速公路的规定
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时,要尽快将汽车时速提高到50km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
三、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乘车人员不准站立,不准向外抛弃物品,轿车驾驶员和前排乘人应系安全带。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km,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10km;但遇有限速标志所示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遵守交通标志的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在右侧或中间车道上行驶,当前方有障碍时或者需要超越前车时,可以变换到左侧的车道上行驶;通过障碍或者超过前车后,应当驶回原车道。禁止车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车辆在行驶中需要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准调头、倒车和穿越中央分隔带,不准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准在匝道上超车、停车。
四、 高速公路故障处理的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除遇有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外,不准随意停车。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离开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车辆修复后需要重新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提高车速,进入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车辆因故障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并立即用路旁紧急电话或其他通讯设备报告交通警察。然后驾驶员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