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一消费者将手机送到手机店维修后,没有索要有关单据,结果店主不承认收到他的手机,这位消费者吃了一个哑巴亏。
消费者刘先生反映,他今年3月在市北家乐福超市以1199元的价格,购买“天时达”牌手机一
部,使用3个月后,发现手机没有了来电显示,遂到山东路一家手机维修部修理。店主把他的手机留下后,没有出具送修单,只给了他一部旧的备用手机。事后刘先生多次前往该手机维修部讨要自己的手机,店主均称太忙还没修好。谁知不久他再次来到该店,发现店主已把该店转让不知去向。后经多方打听,该店主在四方区宜阳路又开了一家手机维修部,他又前往索取自己的手机时,但对方却拒绝承认给他修过手机。
刘先生事后找到水清沟工商部门投诉,但由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店主曾给他修过手机,工商人员也表示爱莫能助。(格宁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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