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7月24日专电(记者王鹏)上课给老师画像是很多顽皮学生开小差时常干的事情,老师们对此通常是教育、批评和引导,江西万安县的中学生邝某却因此遭到了老师的几记耳光,并且出现了精神障碍。
2002年12月6日,万安县某中学一位张姓老师在上美术课时,发现学生邝某在图画簿上画了
一副头像,旁边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张老师当即进行训斥,并揪其耳朵将邝某拽出教室责问他为什么写老师名字。由于邝某比较倔强不肯认错,张老师即用巴掌打了邝某几个耳光。下课后,邝某又被带到班主任处作检讨。经历此事后,邝某精神一直处于压抑状态。在被打后的第四天晚上,邝某独自离校回家,在家中开始胡言乱语,家长送其到医院住院治疗,直至2003年7月10日出院,至今未能摆脱被粗暴对待留下的阴影。
为此,邝某的家长将学校和体罚学生的张老师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终生基本生活费等共计349829.67元及今后继续治疗费30万元。
经过万安县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邝某被证明患有癔症性精神病,并且与挨打导致的精神刺激直接相关。经过近一年的起诉和上诉,邝某最终被判定获赔3万余元,学校承担了所聘教师在教学期间粗暴对待学生所造成的后果,直接给邝某造成伤害的张老师却在法庭审理期间离岗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完)
特约编辑 故国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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