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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颁布旅行社组团细则 欧洲游超过五人方可成行
青岛新闻网  2004-07-23 10:29:00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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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 昨天下午,市旅游局公布了9月1日起“欧洲29国”旅游开放的实施细则。旅行社人士称,有了这些关于签证、组团的办法,动作快的旅行社从今天起就可以接受游客报名了。

  市旅游局“实施方案通知”中规定:只有“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才有权组织中国公民赴29国旅游
,29国的驻华使领馆将授权这些旅行社代办中国旅游团的签证申请。申请签证时,游客需提供护照和签证申请表,如有必要,使馆还将要求提供其他文件资料或信息,并可能约见或电话约谈申请者。

  根据欧洲“申根协定”,持有一国护照可前往别国的特殊性。通知要求,旅行社组团前往“申根国”,原则上要向主要目的国申请签证;如主要目的国不确定,则向第一站目的国申请。申根国驻华使馆将为游客签发“个人申根签证”,标注“ADS”字样,有效期最长30天。

  为防止以“出境旅游”的名义组织偷渡及非法移民,通知要求“旅游团人数应不少于五人”。此外,中方领队应确保旅游者“团进团出”,并负责收集和保管旅游团成员的机票影印件和护照副本,如发生滞留或失踪等重大问题,要协助有关部门作好遣返工作。(王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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