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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上午10时20分许,乐山市峨边县中心城区四川明达(集团)公司(下简称“明达”)一间7层楼的办公室发生爆炸,该公司董事会兼总经理
葛君明及另一名不明身份的人当场死亡。经过警方15小时连续作战,昨日凌晨2时许该案告破。凶手采用自杀式爆炸方式引爆自制爆炸装置,与葛同归于尽。
昨日下午,乐山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警方破案经过。初查涉案凶手为峨边县宜坪乡农民张明春。因“明达”修电站工程公路采砂需占用张明春的采砂厂,张明春与葛君明就补偿问题发生纠纷未得到解决,遂采用自杀式爆炸方式引爆自制爆炸装置。
县政协副主席头被炸掉
爆炸发生在二楼的“明达”总经理办公室,葛君明的头被炸掉。另有5人在爆炸中受伤,其中包括4名司员工和一名在街上玩耍的3岁小孩。
据了解,“明达”是一家新型民营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化工、冶金产品生产和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房地产开发,有些产品还出口东南亚。是乐山市重点民营企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达到1.2亿元。
“明达”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今年40多岁,是峨边县政协副主席,有两个女儿,本人在当地威望极高,也极其有钱,为峨边县众所周知的“首富”。
神秘人曾进办公室
据峨边鑫源茶行老板王某介绍,爆炸发生前2分钟左右,他去“明达”找葛君明签字时,见一个50岁左右、身高1.60米多、上身穿灰色衬衣、手提黄色编织袋的男子进入葛君明办公室,将装有物品的编织袋放在葛的办公桌上对葛说“上次的事情怎么说?”综合其他线索,警方分析认为,该案系以爆炸为手段的自杀式报复杀人案件。
30页遗书写下是非恩怨
当晚10时许,警方证实张明春的指纹与爆炸案现场不知名死者的指纹一致。同时查明,张明春于7月19日入住峨边城区平安旅馆,21日早上8时30分手提一装有物品的黄色编织袋离开平安旅馆至今未归。侦查人员从两个房间里查获硝铵炸药10公斤,电雷管3发和匕首一把及张明春书写的遗书一封。遗书称:因与“明达”在河滩地采沙场占用补偿问题上发生纠纷,矛盾激化,故采用同归于尽的方式拼死了断。
据了解,张明春在实施作案前,曾写下了30页左右的遗书,其中详细记录他与“明达”的“是非恩怨”。专案指挥部据此确认:爆炸现场不知名男尸正是作案人张明春。
首富之死源于补偿矛盾
据警方初步调查,“明达”由于修建玉林电站工程公路,需占用张明春在河滩地的采沙场,双方在占用补偿问题上的纠纷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张明春经过较长时间策划,于7月21日上午8时30分,将事先制作好的爆炸装置放在一黄色编织袋内,从平安旅馆带至“明达”办公楼2楼的楼梯口等候,伺机实施自杀式爆炸。10时许,葛君明来到办公室内,张明春即尾随葛君明进入,将装有爆炸物的黄色编织袋置于葛君明的办公桌上,右手起爆专用起爆器引爆炸药,致使葛君明和张明春本人当场死亡。
凶手曾向富豪下跪?
据介绍,张明春的遗书一式两份,很潦草,有30多页。张明春在遗书写道,几年前,他花了5000元办采沙证,又贷了3万多元才把采沙场办起来。后来,“明达”开始在这里修电站,把他的采沙场给占了,“明达”只赔付了4000多元。最后,与“明达”老总的部下(同时也是葛君明的亲戚)协商,同意赔付给张明春1万多,但必须要葛签字。张曾找葛多次未果。为了讨要这一万多元,他曾向葛下过跪。
责任编辑: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