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对该市原市委秘书长张华琪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张华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2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421.73万余元、美元1.54万元。同案犯张华琪妻子姚舒玲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张华
琪曾任原阜阳地区行署税务局局长,颍上县县长、县委书记,2000年8月起任阜阳市委秘书长。
庭审查明,张华琪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00多次收受他人款物总价值人民币207万元、美元2000元,为他人谋取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利益,构成受贿罪。1999年8月,张华琪与颍上县教委工作人员去北京联系项目,用教委人员交给他的5万元购买礼品,返回阜阳后分送他人,至今未归还此款,构成贪污罪。同时,张华琪夫妇尚有人民币209万元和1.34万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姚舒玲在张华琪受贿过程中,参与了部分款物的接收,起到帮助受贿作用,构成受贿罪从犯。(刘稳梧
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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