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一趟老家,看到一件事情最忧心:农村男孩女孩比例严重失衡,而且没有切实措施遏制。倘若继续忽视,其深远的社会危害,恐怕不会小于上个世纪中叶的人口膨胀。
在乡村小学里,男生比例正在明显升高。五六年级约115∶100,三四年级约120∶100,一二年级约125∶100。老家处在长江中游的沿江经济带,不存
在女孩不能上小学的问题。谈到这件事情,邻里的婶子焦虑地说:“你到前后村的幼儿园去看看,这么下去,怎么得了?”管理区的一位副主任,邀我参观新建的几家棉纺厂,家家反映招女工越来越困难。前些年,女孩要进厂,得托人走门子。一位老板对副主任说:“你负责计划生育,把女孩抓没了,我们也都完了。”这是玩笑话,却意味深长。
是不是老家情况特殊?我再从网上查资料。国际公认,性别比例在106∶100之间为正常。1990年,我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男女婴比例为112∶100,超过正常值6个百分点,进入警戒线。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比例跃升到120∶100,猛超了1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我国新生儿性别失衡,农村有,城市也有,带有普遍性。
造成这种现象,并非自然变异,完全是人为因素。一是观念上重男轻女,二是技术上胎儿性别鉴定,三是社会上不合理状态。农村绝大多数地区,生育政策规定,头胎生男孩的,不再生二胎;头胎生女孩的,可以生二胎。假设有100对育龄夫妇,生育的婴儿性别完全平衡,头胎男女婴应为50∶50,二胎应为25∶25。可是,头胎生了女孩的,二胎便要千方百计生男孩。在现代技术条件下,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这不难做到。现实状况便是,准生的二胎,几乎没有女孩,男女婴比例迅速趋向100∶50。按照这个生育政策走下去,麻烦越来越大。
性别严重失衡,后果堪忧。别的都不说,到了他们谈婚论嫁的年龄,岂不是相当多的男孩找不到对象?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如心理扭曲、拐卖妇女、破坏家庭等,将不可避免地大量增加。到时候,庞大的光棍大军,深情地大合唱:“我想有个家!”重男轻女的父母们,当地政府的官员们,能有什么办法去慰藉他们的苦闷心灵?人类生活的幸福感,不光是依赖经济发展;物质再丰富,也代替不了人类生存的本能需求。小康之家是小康社会的基础,连个家庭都不能组成,又何以有小康社会?
性别失衡是人为的,也就并非不治之症。改变重男轻女的观念,也许要些时日,但问题一摆就明,道理一讲就懂,这个时日不会太久。社会方面的,要禁止一切性别歧视,保护妇女利益,提高妇女地位。当务之急,是严厉打击技术越轨。B超鉴定胎儿性别,已经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对人类生存的戕害。管理不严,打击不力,明里禁止,暗里行动,这些须用重典方能治理。
男女佳配,夫妻双双,是自然进化的规律。性别平衡绝对不能打破。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完全适用于解决人口性别失衡问题。不要忘了,扭转性别失衡现状,也是固本之策,百年大计。(张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