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千万元 中凯现象引发商品房市场诚信讨论
记者李庆华北京报道
胜诉之后,开发商却宣布按消费者诉求全面履行原有承诺,为此损失千万元利润——此举被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业内归结为“中凯现象”,中消协并借此呼吁:商品房市场应诚信面对消费者。
“中凯现象”源于今年6月25日圆满解决的一起商品房销售纠纷。
2001年5月,杭州的17位消费者与上海中凯企业集团所属浙江中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杭州中江大厦的《认购协议书》,约定的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但2003年底中江大厦项目动工时,杭州的楼价已猛涨近一倍,中江大厦的规划也从住宅楼变更为商住楼,到今年正式开盘时价格已上升到每平方米近12000元。考虑到情势的变更和成本的增加,中江公司向上述17为认购户提出以开盘价8.9折的价格销售或者双倍退还认购金及利息共22万元解决方案。部分消费者不同意上述两种解决方案,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将中江公司告上法庭。
2004年4月,杭州市下城区法院以认购协议书只确认了签约意向而没有约定实际的买卖房屋义务为由,判决中江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利息。在此情况下,中凯集团和中江公司最终作出的决定却是全面履行对消费者的原有承诺。今年6月25日,中江公司在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和新闻媒体的见证下,按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的承诺价格,与全部17位消费签署了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在日前中消协联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的“商品房市场诚信面对消费者——中凯现象高层研讨会”上,著名法学专家江平认为,在这一事件中,法院虽已作出判决,开发商仍能以消费者利益为重,值得肯定。他认为,“中凯现象”虽然只是企业单方面的自律行为,但若其它开发商也都能以消费者利益为重,将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近年来,商品房领域消费者投诉大量增加,商品房市场诚信普遍缺失。为此中消协呼吁,用诚信构筑商品房市场的放心消费环境。
特约编辑:宋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