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问:我公司欲将开发项目的营销策划工作委托策划咨询公司完成,请问营销策划委托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韩静律师答:房地产营销策划,一般是指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立项之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开发项目的市场定位(主要包括目标市场和销售价格定位)、功能定位(主要包括功能组合、设施配套、环境营造)和营销策略进行预先筹划、安排、决策的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组织进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时,委托合同中应重点约定好以下事项:
一、市场调查的事项、对象、范围、数量、方式、出具调查报告的期限以及调查获取资料、数据的归属。
二、策划成果文件的种类、数量、深度和完成期限。
三、策划成果质量评价原则、标准、方式和程序。鉴于策划质量缺少客观评价标准,为避免双方因经营理念、价值观念、知识结构等差异产生纠纷,建议将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目标、策略写入合同,作为策划工作的指导和评价原则,同时预先选定评审机构或专家,双方对策划成果质量出现争议难以解决时,由选定的机构或专家居中评判。
四、策划酬金计算和支付方式。因策划文件属于智力成果,故建议按照完成策划工作和使用策划成果分别计付酬金,即受委托人完成策划工作并符合形式、数量和质量原则要求,支付基本酬金,如委托人采用策划成果,再加付使用费。
五、一般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条件、解除程序以及合同解除后的补偿、赔偿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为保证策划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一方或双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