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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偷渡客
青岛新闻网  2004-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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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一位年近五旬的男子却在边防检查人员面前流下了悔恨和辛酸的眼泪。这是2004年2月11日发生在青岛机场边防检查站的一幕。

  2004年2月11日,青岛边防检查站的官兵在对 CA128航班进行边防检查时,接收了一名被韩国遣返的中国籍朝鲜族人金某。金某47岁,吉林延吉人。他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勤劳质朴的妻子和一对懂事孝顺的女儿,一家人过着平静的生活。但是,这份安宁却在1999年被金某无情地打碎了。

  1999年6月,金某看到周围的人一个个都到国外去赚大钱,禁不住别人的鼓动和金钱的诱惑,花了7000万元韩币,通过“蛇头”的帮助偷渡去了韩国。妻子曾经苦口婆心地劝过他,甚至以离婚威胁,可是,财迷心窍的金某对妻子的话熟视无睹,一意孤行。他把房子作了抵押,借钱上了“偷渡船”。无奈的妻子只好选择了离婚。

  金某悲惨的命运这才刚刚开始。为了圆自己的发财梦,到了韩国后,他超负荷地工作,但事与愿违,付“偷渡费”的钱还没赚回来,就被韩国警方抓获,并于2001年初被遣送回国。可怜的女儿终于盼回来了日夜思念的父亲,但金某却无视亲情的存在,不顾女儿的乞求,忘记了在国外打工的辛酸和艰难,再次走上了偷渡的道路。

  2003年7月,金某花了6万元人民币,再次偷渡去了韩国。面对无可救药的父亲,绝望的女儿也选择了离开。

  不久,噩梦再次降临到了金某的头上。还没等找到工作,金某就再次被韩国警方抓获,并于2004年2月11日第二次被遣送回国。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金某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等待他的只有法律公正的裁判。金某知道自己错了,但负债累累的他已无家可归。他深深忏悔,通过自己的切身经历奉劝那些希望通过偷渡国外去发财的人一句:“不要以为国外遍地是黄金,在失去法律保护下的努力和勤劳是无法改变人生命运的。”金某觉悟了,但似乎一切都晚了。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可买的。(陈忠伟常孝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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