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晚报版面图 > a13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策 三项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收
青岛新闻网  2004-02-11 14:05:54 青岛晚报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三类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一是提高个人、个体工商户和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二是对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凡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内且已征收农业税、牧业税的,对其所得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是明确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后,对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地区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4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足球彩票"进球游戏彩票"2月18发行
·爱我吗?爱我就送"来自百盛"的情人礼
·相约崂山百货 让爱耀"靓"情人节
·市委党校学历班次热招大专大本班
·中外对决 洋品牌为什么洋不起来?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班热招中
·2月19日,零距离接触英国大学!
·梅艳芳精彩遗作 热销青岛购物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正在热招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青 岛 啤 酒
感品牌创造价值
百年青啤 盛世庆典
青岛晚报新E代
阳光海健身会所
健康 阳光 海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