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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出租房屋每次需最低交100元錢登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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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4-30 05:31:26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

    應提交的證件、繳費標準及工作時限

    一、提交證件︰

    (一)書面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其他合法的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直管公房或自管房屋,可提交房產管理單位出具的《住用房屋租金計算表》及產權單位同意出租的證明;已購房屋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可提交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

    (三

)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屬個人的,須提交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軍官證》、《兵役證》、《護照》、《港、澳行政區身份證》、《來往內地通行證》);屬單位的,須提交

    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單位成立批文、代表機構登記證)。

    (四)其他證明材料。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原件);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還須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原件);出租已抵押房屋,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

    的證明(原件);轉租房屋的,還須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原件);屬委托辦理的,還須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原件)。

    二、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

    (一)收費標準︰住宅房屋,按套每次100元;

    非住宅房屋,每次120元—350元。

    租賃面積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100—500(含500)平方米的, 150元;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 300元;3000平

    方米以上的,350元。

    (二)收費依據︰魯價費發〔2002〕171號、青價費〔2002〕189號文件。

    三、工作時限︰

    對申辦租賃登記,手續齊全的當日辦結。其他情況,三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辦理地點︰

    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 市南區巫峽路9號

    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東部交易處 市南區新浦路6號

    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北交易處 市北區南京路236號

    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四方交易處 四方區人民路401—9號戊

    咨詢電話︰ 83662666 83662667 83662668

    五、 哪些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

    1、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

    2、 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 權屬有爭議的;

    5、 屬于違法建築的;

    6、 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 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 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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