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zuihou 分戶的房子為什麼不能過戶 我3年前在寧夏路買了個分戶的房子 當時給過戶了 我現在賣 為什麼不讓過戶 我們老百姓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 杜本好 您好,我市辦理私有住房產權分割登記,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分割的房屋是非成套住宅;二、申請分割的房屋未被列入拆遷凍結範圍;三、分割後各登記基本單元的建築面積不低于19平方米或使用面積不低于13.8平方米。分割後房屋必須有固定界限,能獨立使用,且不改變或破壞原結構間。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分割登記,仍可正常辦理;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分割登記,全部停止辦理。前期,部分申請人通過法院訴訟和強制執行方式申請辦理了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分割登記。目前,在上級法院的要求下,各級法院均已停止辦理該類案件;對于已經辦理的案件,各辦案法院正在重新審查。法院審查後撤銷原執行文書的,我局將根據法院司法文書撤銷相應的房屋登記。因撤銷該房屋登記給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申請人應通過司法程序要求相關當事人賠償損失。另,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正在對利用法院訴訟和強制執行方式涉嫌違法、違規分戶的案件進行深入調查,我局將按照最終的調查處理意見辦理。 留言板 杜先生︰驚聞合法的分戶房一夜之間變成非法,讓我們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先說溯及以往的含義︰是指一項新政策的適用效力,一般有溯及以往 和 不溯及以往兩種,前者指適用到政策發布以前的時間,後者指適用從政策發布之日起發生的情況。 先來說能溯及以往的前提︰ 一是未對此類事項作過相應規定;二是溯及以往不會侵犯與政策相關人員(包括社會人、自然人)的正當權利;三是溯及以往可以更好調節相應秩序。 在政策和法律上,很少能溯及以往的。因為溯及以往包含了一個內在因素在里面︰政策和法律無前瞻性,也就是政策和法律滯後。而政策滯後的代價不應當由社會人(和自然人)來承擔。 老百姓辦理分戶時,沒有一個部門說是非法,並且繳納的相關費用,如果非法,交易中心就不應該發證,並且以前分戶的房產拆遷時都得到了應有的補償。 顯然這種行為不可追回,一是因為時間已經過去,時間本身不可追回,二是因為追回要付出代價,而這種代價卻無處可以取得賠償。 我認為青島政府現行的政策非常不妥,嚴重侵害老百姓的利益,建議政府為民著想。難道你們忘了總書記的教誨︰“權為民所用 情為民所系 利為民所謀”,你們也忘記了溫總理說的一句話︰“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你們定這個政策的時候考慮了分戶房房主的意願了嗎? 杜本好 您好,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關注。我市辦理私有住房產權分割登記,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分割的房屋是非成套住宅;二、申請分割的房屋未被列入拆遷凍結範圍;三、分割後各登記基本單元的建築面積不低于19平方米或使用面積不低于13.8平方米。分割後房屋必須有固定界限,能獨立使用,且不改變或破壞原結構間。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分割登記,仍可正常辦理;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分割登記,全部停止辦理。前期,部分申請人通過法院訴訟和強制執行方式申請辦理了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分割登記。目前,在上級法院的要求下,各級法院均已停止辦理該類案件;對于已經辦理的案件,各辦案法院正在重新審查。法院審查後撤銷原執行文書的,我局將根據法院司法文書撤銷相應的房屋登記。因撤銷該房屋登記給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申請人應通過司法程序要求相關當事人賠償損失。另,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正在對利用法院訴訟和強制執行方式涉嫌違法、違規分戶的案件進行深入調查,我局將按照最終的調查處理意見辦理。請注意,利用司法程序辦理的事項不一定都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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