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貼號:255】新華單行方向總有車逆向行駛 新華路段(從人民路至珠海路)改為南向單行後,為何每天(特別在早晨學生上學時段)都有很多車輛逆向行駛,經常造成路堵現象,這樣會對嚴重威脅學生的人身安全。請問交警有無根治辦法? 答︰您好!學生上放學時間段,在學校周邊路口均有民警或協警上助學崗執勤,確保學生安全。在其他時間段,交警將嚴格加以管理,同時加大監控抓拍等非現場執法力度。在此,我們提醒廣大市民,管理是必要的,但大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更加重要。 7、【貼號:258】【貼號:357】膠南境內新修的濱海大道允許集裝箱貨車通行嗎? 新修的濱海大道讓膠南市民對政府拍手稱贊,可是,濱海大道修好之後,許多集裝箱、拉石子和沙子的車都從此過,我們看著真心疼。能否加強對濱海大道的管理,禁止大貨車行駛?我們不願意看著辛辛苦苦修好的路毀在大貨車輪下 答︰目前,濱海大道大珠山至泊里信陽段沒有設立大貨車禁行標志,但有大型貨車靠右行駛的標志。為確保該路段安全暢通和保護路面完好,我市將在進一步深入開展實地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 8、【貼號:312】戶口問題 2002年父母戶口由泊里遷入隱珠蘭西村,至今未批房場,也未享受老年人保障問題,現想遷回原址(泊里肖家貢村),原址有房產和土地,請問市長,能否政府放寬政策,對原址有房產和土地,願意放棄審批房場的老農民,遷回原址。 答︰這位網友,為服務董家口區域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2009年9月21日我們制定實施了《關于加強董家口區域戶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政發【2009】65號)。《通知》規定,對涉及董家口區域範圍內的戶口遷移,嚴格落實戶口審批制度,按照下列條件嚴格審查提報材料,分級報批審理︰ヾ符合國家“三投靠”政策、出生申報落戶的;ゝ原籍是董家口區域範圍內的刑釋解教人員、退出現役軍人、退學及大中專畢業生落戶的;ゞ原籍是董家口區域範圍內的無戶口人員按照政策恢復戶口的;々董家口區域範圍內的居民合法收養的子女落戶的。 肖家貢村屬于港區內村莊,雖然該網民反映其父母在原籍肖家貢村有房產和土地,但其也應符合上述四種條件才能申請辦理落戶。 9、【貼號:324】【貼號:328】【貼號:566】請領導關注事業編制干部身份工作人員待遇問題 1998年6月,膠南市委、市政府面向社會招考公安人員,我們有幸考入了膠南市公安局,成為了公安戰線上的一員。但是,我們至今遇到了一些讓人尷尬的問題︰1、我們進入公安機關工作12年了,至今沒有錄警。2、我們都是國家承認學歷且具有干部身份,卻不享受任何的政治待遇,懇請領導幫助解決職級待遇問題。 3、12年來,我們兢兢業業地戰斗在公安戰線,任勞任怨地執行各項治安、刑事工作任務,甚至有些同志的工作崗位、工作能力、工作數量遠遠勝于個別正式警察,可我們從無怨言。 答︰1998年6月,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公開考錄保安隊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南人發[1998]38號),通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錄用程序,膠南市公安局錄用了43名保安隊員,其中大中專畢業生29人,實行行政機關工資制標準;武警復員退伍軍人14人,實行行政工人工資。上述人員並非錄用的公務員,不具備錄警資格。 2002年機構改革時,上級規定“除經省備案批準的正式民警外,工勤及其他人員一律不得佔用政法專項編制,已經佔用的,要在機構改革中堅決、妥善清理”。為保持工作連續性和政法隊伍的穩定,1998年錄用的43名保安隊員被列為事業編制,但終因編制性質問題,未能解決職級待遇。 08年底,經合法程序,膠南市公安局現有的40名原保安隊員實施了套改工資,其中27人仍然實行行政機關工資制標準;13人仍然實行行政工人工資。 10、【貼號:407】鐵山路派出所有民警故意拘留人,該怎麼處理? 我在09年的10月份遭到了鐵山路派出所民警王漢波的非法拘留。事情是因為一起簡單的糾紛引起,因為口角,我們雙方當事人都沒在場的情況下,把我送到了拘留所,讓我失去自由達7天之久,而且沒讓我在拘留通知書上簽字,後來他去拘留所讓我補簽的。我把事情反映到行政復議中心,反映到公安局的督察,都沒給說法。 答︰您好!經查,2009年10月鐵山路派出所沒有辦理該帖所反映的案件。因這位網友沒有留下聯系方式,希望您看到回復後與膠南市公安局紀委55586097聯系,也可以與我市糾風辦85161863或效能投訴中心85161865聯系。 11、【貼號:422】想回鄉落戶如何辦理 在外漂泊多年,家里就剩老人了,想把戶口辦理回到鄉鎮,如何辦理? 答︰您好!為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人口合理有序流動,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04﹞67號)和《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發[2007]1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膠南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9月2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南政發【2008】72號),實行積極的人口遷移政策,其中規定投靠人員落戶條件為︰ヾ屬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口其配偶可辦理落戶;ゝ屬父母投靠子女的,須父親滿60周歲,母親滿55周歲,且身邊無子女,可辦理落戶;ゞ屬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戶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辦理落戶,但不包括結婚後離婚和喪偶的子女;々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殘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戶口的其他近親屬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邊遠省區從事地質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殘成年未婚子女無法隨身撫養,需投靠具有本市戶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辦理落戶;ぁ符合收養法規定,已辦理收養登記的,可辦理落戶;あ經批準回我市定居的華僑和港澳台同胞,可辦理落戶;ぃ原是本市戶口的退學人員、境外人員可回原戶籍地落戶;い本市生源的各類院校應屆畢業生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隨父母落回原籍;ぅ原籍是膠南的刑滿釋放、持證未落戶、兩地無戶口人員按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如果該網民符合投靠遷移戶口的條件,可以到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申請辦理,咨詢電話55586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