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是城市健康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转向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并重的新阶段,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关键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城市管理以更宽的视野和更高的标准,在管理体制、管理能力和管理规范等方面与世界先进城市全面接轨,大幅提升城市环境、设施保障、市容市貌、生活品质等,多措并举解决“城市病”,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为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编写了《青岛市“十三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规划》编制经历了前期调研、思路研究、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阶段,多次召开部门、区市和专家座谈会,多方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了专家评审、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合规性审查,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规划》成果。
“十二五”期间,我市积极探索科学管理方式,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市政设施安全运行保障能力稳步增强,行政执法逐渐规范,为世园会举办、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重大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推进了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市民有了更多“获得感”。
“十二五”时期,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城市管理各个行业仍存在发展短板,基础设施供应能力偏紧,公共产品质量标准有待提升,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城市治理水平不高,城市管理执法执行难等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明确发展思路,深入研究对策,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规划》在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十三五”时期战略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遵循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共治共享的原则,着眼于解决“行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城市治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切实保障城市管理安全运行,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立“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大城管”体系高效运转;创新“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执法规范化、安全系统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宜居宜业环境享誉国内;打造“城市管家”品牌,使城市管理体系大完善、执法大规范、供给大提升、服务大转变、秩序大优化、安全大放心,形成“青岛治理模式”,实现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规划》共8章20节。明确了“管理为民、服务惠民、执法利民、安全护民”的“人本管理”理念,实施“深化城市管理改革、提升公共供给水平、创新城市治理模式”三大战略任务,系统提出“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17个方面36项主要城市管理指标,包括城市执法、公共服务、安全应急、供水节水、燃气、供热、道路桥梁、停车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排水、城市照明、爱国卫生、数字城管、网格管理、公众参与等指标。每项指标均列出任务分解、实施路径和完成时间,明确完善120余项城市管理措施,建设130余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体现了城市管理标准的国际化、生态化、舒适性和可持续。
《规划》确定了深化城市管理改革的7项重点任务。一是理顺体制机制。加强高位统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完善高位监管、高位协调的管理机制。完善市级政府为主导、区级政府为主体、街道社区为主力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能,依法赋予街道办事处职责职权,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一系列法规规章、管理标准、技术导则等,落实“标准化+”行动计划,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推动城市管理规范科学发展。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建立“互联网+行政审批”新模式。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灵敏高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考核发现、整改落实、结果反馈、追踪考核、责任追究的闭环考核管理模式。
三是强化统筹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大部门制改革,建立健全规划建设运行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系统完善的城市管理规划体系,统筹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发展,统筹落实“一次穿衣成本”理念,打造“一管百年”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补齐短板,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一张图”规划建设,“一本帐”统一管理,“一盘棋”资源统筹调配,推进水、气、热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目标。
四是深化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工商领域的综合执法。到2017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下移执法重心,落实行政执法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镇(街)综合执法平台,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行业管理与执法部门配合机制。规范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加强实时监管监测,加强综合执法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衔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2017年底,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完成中层以上干部轮训。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执法人员轮训,一线执法骨干比例达到80%。
六是提高执法水平。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权责清单制定有机结合,明确综合执法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编制权力目录,公开权责清单,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形成上下衔接顺畅、联动有序的综合执法权责体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完善网上办案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公示。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规范、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随意采取执法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杜绝执法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七是推进服务升级。厚植感动服务文化,开展星级服务行动,在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实施“标准化+”、“互联网+”、“全流程+”系统工程,实现规范服务“零误差”、便捷服务“零距离”、闭环服务“零缝隙”,推动服务向人性化、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当好“城市管家”,让广大市民全面感受城市管理服务,共享感动服务成果。
《规划》确定了提升公共供给水平重点推进的12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供水保障体系。构建和完善“三水济胶澳、七水润岛城、五纵通南北、四横联西东、保障水安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到2020年全市城市水资源总量达到9.6亿立方米,城市供水能力达到247万立方米/日。推广非常规水资源应用,制定鼓励政策和约束性措施,推进再生水和海水淡化的应用。启动事故应急备用水库建设,解决我市淡水资源短缺问题。在发电、石化、钢铁等工业企业实施淡化海水替代淡水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海水淡化能力达到60万立方米/日,建设国家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全面推广使用再生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新建居民小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保持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二是强化燃气安全供应。完善燃气设施和管理体系。到2020年,实现全市天然气年供应能力77亿立方米,建立应急备用气源保障体系,保障10天基本用气需求,市区管道燃气气化率达到90%。
三是推动供热发展转型升级。新建供热管网1200公里,推行多种能源联网运行模式,试点泛能网运行方式,实施燃煤锅炉超洁净排放改造,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的供热体系,实现城市供热向精细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发展;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清洁能源供热,组建专业的清洁能源服务公司。到2020年,全市清洁能源供热面积达到1.8亿平方米(市区1.5亿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57%(市区60%)。
四是全面提升路网效能。加强既有道路设施整治,明确市政工程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市政工程设施增设二维码“身份证”标识,建立完善市政设施管理大数据库;严格落实掘路计划,减少道路挖掘量,到2020年,年挖掘道路不超过道路总量的10%,反复开挖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
五是打造最洁净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到2020年,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市区道路清扫保洁达标率达到100%,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8%,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95%,市区每平方公里公厕不少于4座。
六是打造最优美生态城市。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推进公园建设,试点“口袋公园”,扩展城市绿色空间,到202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15平方米以上,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七是打造最有序市容秩序。加强市容环境维护和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将火车站、公园、广场和海水浴场等公共场所打造成为城市管理示范窗口;加强公共空间管理,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我市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规范设置户外广告,规范“城市家具”设置;营造舒适安居环境,编制便民摊点群规划,打造市场、摊点等10分钟便民服务圈。规范停车场所管理,整合市区道路泊车资源,打造道路泊车青岛模式,泊位数与机动车比例为1.2:1,达到国际公认的合理比例。
八是实现污水全收集处理。完善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厂网协调、排涝顺畅的大排水体系,到2020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8%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
九是实现城市照明“零盲区”。全面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到2020年,新改扩建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达到97%,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95%,道路照明亮灯率98%,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93%,高效光源应用率不低于90%,LED路灯应用率达到30%。
十是全面提升饮用水水质。推进水质预警系统建设,实施水质全过程监控。采取随机抽检、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强化水质监管,推进水质安全和品质“双提升”。到2018年,现有城市供水水厂全部完成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在中心水厂等新建扩建工程中增加膜深度处理工艺,出厂水质达到直饮水标准。
十一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以“源头减量化、处理资源化”为目标,制定《青岛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技术导则》,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5%。促进再生资源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两个网络系统融合发展,统筹规划废旧物品回收体系,拓展废旧衣物、塑料饮料瓶、包装纸类等回收业务,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民对垃圾分类知晓率争取达到95%以上。
十二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意见 ,加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新创国家卫生乡镇3个、省级卫生乡镇20个。继续推进“健康山东行动”,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改厕,到2018年,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加大病媒生物防治力度,扎实做好全市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企业创建活动。
《规划》确定了打造安全发展新环境3大重点任务。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采取老旧管网改造、安全隐患整治等措施,保持水、气、热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
二是全面构建长效机制。到2020年,建立城市管理领域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专业、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应急保障,确保重要节庆和大型活动正常举办。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三是抓好城市防汛防雪。提高城市防汛排涝能力,实现超标准降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25%以上的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规划》确定了创新城市治理模式4项重点任务。一是推进智慧化管理。实施“互联网+城市管理”、“互联网+行业”、“互联网+公众参与”三大行动,建设智慧化平台和综合性数据库,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转型升级,数字城管覆盖率100%,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督“五位一体”。到2020年,实现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
二是推进网格化管理。构建以“一张网、三级平台、九大领域”为支撑的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区--街道(镇)--网格(社区)”三级联动的运行机制,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责、责任到人”,严格绩效考评,强化社区治理。到2020年,网格化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全市社区“互联社区”信息平台运行率达100%。
三是深化多元参与。畅通参与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调整城市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增设公众委员,参与城市管理决策、监督和评价,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管理模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确定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拟定城市管理决策草案中的必经程序。完善城市管理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到2020年,公众满意度在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的比重不低于60%。
四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公厕、绿化等作业市场化机制,形成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结构合理的作业市场。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