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12月份,崂山城管麦岛中队的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辽阳东路18号公馆小区西北侧一处网点房正在进行门头装修,几名工人正在焊制铁架子。经调查,该业主对即将开业的新店进行装修,打算赶在新年之前完工,正在抓紧施工中。由于该业主并未办理门头牌匾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要求其到相关部门办理门头牌匾审批手续。
1月19日上午,麦岛中队的执法人员巡查至此,发现该处网在进行门头装修,并用铁架将外墙包裹起来,安装上LED电子屏,电子屏面积就有260余平方米,装修门头的同时改变了建筑外立面。执法人员上前询问得知,该业主还是没有办理门头牌匾审批手续。业主告诉执法人员,他先后三次到崂山区广告审批部门办理审批,可是都没有审批通过。业主急于装修开业,所以就抱着侥幸的心理,打算“先上车后补票”,先把门头装起来再说。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与该网点相邻的门店,门头都是经过统一规划设计安装的,看起来整洁、规范、有序。因此广告审批部门并未对该业主的门头设计方案予以审批通过。
执法人员介绍说,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设置门头牌匾并且改变建筑外立面形式,严重违反《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拆除。但当事人只是自行拆除了LED电子屏,便以天气寒冷、工人回家过年等理由,停止了拆除工作。没审批手续,就不管不顾地开工建设,这可说不过去。1月22日,麦岛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这处违法设置的门头及钢架进行了拆除。此处门头整个由钢材焊接而成,承重点多,需要用气焊一点点切割。由于天冷风大,门头的结构复杂,拆除工作进度缓慢,经过两天的时间才拆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