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治区纪委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把更多的资源和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截至目前,经过两轮改革,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7个,直接从事督执纪问责的内设机构达12个、占机关编制总数的66.7%;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纪委全面完成内设机构调整改革,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内设机构及人员占比均达66%以上。清理议事协调,经过三轮调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8个减至19个,精简率为85%;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纪委精简率达70%以上。
今年7月,自治区党委审议通过《关于全面落实自治区纪委向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坚持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计划设立派驻纪检机构39家,其中单独派驻19家、综合派驻20家,监督单位108家。首批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机关、政府办公厅、政协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新设和调整7家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已经到位,其它32家派驻纪检机构将于年底前全部到位。
制定实施《自治区纪律检查机关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暂行)》,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理念体现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中,体现在转变观念、创新方式中,突出执纪特点,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仅2016年1至8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746件次,同比增长149.5%。五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635人。自治区各级党组织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246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不断加大巡视力度,配齐配强巡视力量。巡视组由5个增加到11个,每组人员由6名增至9名。建立完善巡视组组长人才库、巡视人才库,坚持巡视组组长、巡视地区和单位、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巡视组组长一次一授权。采取“一托N”、压茬巡视、杀“回马枪”等方式,增大巡视频次,五年来,自治区党委共开展12轮巡视,实现对213个被巡视单位的全覆盖。共发现被巡视党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2815个,收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028件,其中反映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297件。自治区纪委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中,近一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发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