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对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刘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企业股份,长期占用下属单位住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私营企业股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刘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察厅报山东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