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问题线索收集。高度关注上级纪委和市委转办件,明确案件处置程序,加大对案件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关注力度;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行问题线索“零报告”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件实施从快严查。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制度,严格落实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机制。同时探索通过网络等媒介查找“破纪”问题,发现案件线索。
二是加强集体分析研判。加强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完善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案件联合调查、案件联合审理机制“一统两联”工作机制,避免“选择性办案”,防止有价值案件线索流失。坚持从案件线索的来源、背景、动机、关联点等方面,加强综合分析研判。通过对基层信访举报较为集中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财政补贴申报等方面加大研判力度,聚力查办了一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件。
三是强化问责刚性约束。研究出台《不当履行工作职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起配套完善、务实管用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廉政防控措施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转化为违纪违规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单位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处的违纪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即墨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