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后,胶州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进一步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一、召开专题会议,确保思想统一。市委和市纪委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的学习了《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强化担当意识,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与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始终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强调市级班子成员要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强调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述责述廉、作风巡查、“一案双查”、廉政谈话、明查暗访等制度的落实,督促各级抓紧抓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细化任务分解,确保权责统一。市委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市委、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率先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全市各部门单位党委、纪委按照文件精神,层层细化“两个责任”的责任清单,突出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 突出年度工作和重要权力、资金、资源监管等重点,提出具体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权责一致。
三、加大督查问责,确保步调统一。对照年度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分解等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调度督查、检查考核,通过广泛运用暗访暗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和“一案双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领导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责任,通过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四、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落实统一。将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范围,由市委办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单位参与,利用半年巡查、不定期督查、召开汇报会、组织考核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末位单位责令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对党风廉政建设抓手有力、考评有据、落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