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岛区坚持依法依规,强化执纪监督,突出五个重点,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落实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具体要求,先后召开全区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实行清单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以及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二是强化抓功能区党建责任。建立了区委常委联系功能区党建工作和区政府领导联系功能区政务工作制度,区委常委、副区长分别联系一个功能区,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功能区,采取参加活动、工作调研、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及时帮助解决其在党建和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功能区党建和经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是强化党建督导巡查。制定出台《党建督导巡查工作办法》和《考核办法》,促进督导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成立由工委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党建督导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党建督导巡查组,覆盖全区各大功能区、指挥部,26个镇街(园区)、66个区直部门(单位)和所有区属国有企业;拓展督导巡查工作领域,创新督导巡查方式方法,对督导巡查组和派驻纪检组充分授权,加大落实“一案双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党建督导巡查工作权威。目前,党建督导巡查已全面推开,8个巡查组与全部被巡查单位完成对接,其中94个单位已经召开动员会,展开相关工作。
四是强化述职述廉评议。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三级述职述廉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级述职述廉评议对象,在继续推行区委常委及党员副区长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镇街党(工)委书记述职述廉电视直播和公开评议的基础上,将基层科室、站所负责人纳入述职述廉范围,并将述职述廉电视直播范围扩大到区直单位一把手,进一步夯实压紧从严治党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督查、督导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带队,每年两次对各镇街、区直单位履行“两个责任”情况集中检查;日常督查和督导巡查分别由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党建督导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