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价局经对市物价局上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补贴上网电量进行核查,核定我市胶南绿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网电量66.789万千瓦时,可获得电价补贴6.6789万元。这是该扶持政策实施以来,我市争取的第四批电价补贴。
市物价局统计,2013年,我市现有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装机容量30兆瓦)、青岛胶南绿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装机容量3.12兆瓦)两个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均正常运转,年处理垃圾量约73.1万吨,上网电量12208万千瓦时,争取省级电价补贴1220.8万元。
现行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扶持政策是国家发改委为引导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健康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出台的。主要针对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负担,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其余部分纳入国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