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启动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不高于2%的资金,用来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事故防护、排查隐患。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作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近期,我市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2014年度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全面推开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工伤预防主要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出一定的费用,用于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事前积极预防,促使用人单位落实各项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根本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据悉,工伤预防费是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每年的工伤预防费控制在我市上年度实际征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2%以内,参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据实列支。工伤预防费用只能用于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以及与工伤预防相关的课题研究,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房屋建筑物构建、租赁、交通工具购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