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制网记者:问一个关于立法质量的问题。我们注意到有不少人批评说中国的法律制度缺乏操作性,法律有时候还不如司法解释管用,还有人批评部门利益法制化,您是如何看待这些批评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如何采取措施来提高立法质量?
傅莹:确实,提高立法质量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非常强调的一个方向。同时,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当中明确提出的要求。大家知道,我们国家是在2010年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经过多年努力的结果,也是我们国家在依法治国建设道路上很重要的一个成就。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下一步重要的是要完善这个体系。其中提高立法质量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我们需要下比较大的力气去提高法律质量。用更通俗的话讲,过去我们是要解决我们国家有没有法的问题,今后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我们的法管不管用这个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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