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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月13日讯 近日,有网友在本网新闻爆料发帖《泰能暖气阀失效导致我家被淹,推卸责任》,网友家中泰能暖气阀失效导致家中地板、家具等被水泡淹造成上万元经济损失。 网友陈先生,在帖子中是这样说的: 我家住在雁山世纪。 在12月20号左右发现厕所外墙和次卧卧室内墙壁墙皮脱落。初步怀疑是暖气管道出现问题,于是联系暖气公司人员及物业人员。暖气工作人员让我们自己查找渗露点,他们负责维修。暖气工作人员师傅走之前打开室外暖气阀门,告诉我们,若出现渗水,则关闭外面的阀门。 我们找来朋友介绍的装修师傅,为防万一,先按照暖气师傅的吩咐将阀门关闭。在查找渗露点的过程中,暖气管道过桥处断裂,导致暖气水大量涌出。我们多次查看阀门是否关闭,水流一直无法控制,导致房屋被泡。 我们多次联系暖气工作师傅,此过程有20分钟左右。师傅来之后,也是尝试关闭室外的阀门,但是一直无效果,最终只好关闭楼下总阀门,水流才控制住。 供暖公司一领导过来后,也确认是室外阀门有问题,重新更换后,水流就得到控制,没有问题了。关于漏水原因,他们认为是我们在查找渗露点的过程中管道过桥处砸断。 但是这是真的原因吗??如果阀门没有失效的话,即使我把过桥处砸成十断,顶多也只是我家暖气道的水流出来,我们现场有4个人很快就能控制好,但实际是室外阀门失效,水流一直无法控制,流了半小时左右,管道内4/5个压的水,一直喷涌而出,近而淹了我家:地板,衣橱,门,墙面脱落。 在元旦前他们的一位主任联系我们,说只承担一成的责任。我们家损失了10000左右的损失,他们只愿意赔偿800-1000左右的损失。 泰能这么不负责任,不愿赔偿我家的损失。我们是弱势群体,请媒体关注一下,请给报道一下,尽量把我们的损失争取过来,非常感谢!! 谢谢!! 发帖后,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将上述问题转达。近日,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就以上问题作出回复,原文如下: 2013年12月21日16:21,泰能集团公司86688555热线接到电话,雁山世纪4号楼2单元301户反映家中墙里漏水。16:35,泰能集团公司维修人员入户查看,发现漏水点在墙与地板里,不打开地板无法确定漏水点。因客户家中的供热设施为开发商配套,需由产权人开挖并找出漏点。因此,维修人员告知客户需由客户自行掀开地板查找漏点,找到漏点后可联系泰能供热站,泰能集团公司负责提供维修漏点服务,客户表示明白。 2013年12月22日11:46,泰能集团公司服务热线又接到该客户来电反映家中漏水,泰能集团公司维修人员在接到反应后15分钟赶到客户家,关闭管道井入户阀门,但客户家管道依然漏水。维修人员发现入户阀门失灵,立即关闭单元阀门止水。 关于该客户提出的赔偿问题,泰能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已与其联系,并与客户进行了沟通: 1.漏水主要原因是客户在家中查找漏点时把过桥砸断所致。 2.泰能集团公司在接到来电投诉后已按《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供热设施漏水投诉,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之规定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20分钟后关闭阀门,止住漏水,已尽到维修义务。 3.客户所说的室外漏水阀门为楼道管道井内入户阀门,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三条“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止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至室内的供热设施,由用户委托供热单位管理、维护”之规定,泰能集团公司配套设施为从热源站起至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止的供热设施,客户室外阀门为开发商配套建设,产权归客户所有。综上,泰能集团公司已按照《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供热和接到投诉一小时内到现场抢修义务,并无赔偿责任。 (本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