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崂山区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现了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目标。
落实耕地保护政府负责制。根据《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崂山区政府与街道、街道与社区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区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把关拟申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坚决清退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划的项目。对确需占用耕地的严格审查,依法补划,并及时对耕地台账进行变更。完成了全区近1.4万亩耕地质量等级普查工作,建立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进行数字化处理,实施动态监测。
完善耕地保护体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占补平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和耕地保护联合监管机制,对耕地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和保护。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实施旧城旧村改造,鼓励用地单位盘活存量土地,引导建设标准厂房,探索实施填海造地,开发利用裸地等未利用地。
落实耕地保护监管责任。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分级负责制,完善了领导约谈、专项督查等制度。健全完善了三级执法监察网络体系,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对新建项目建立了动态监测台帐,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