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
受害人称当晚遭到多次殴打
知情人称伤情报告已交给警方;否认李家所称的“卖淫嫖娼”
前日有网站报道称,李某家人收到的短信来自事发酒吧经理张某某。
前晚,事发酒吧工作人员称,该说法不实,“张某某并非酒吧经理,只是一名普通的包间服务员。”他说,20岁出头的张某某在酒吧工作了半年多,“从事的一直是接待客人、搬运酒水的工作。”
受害人出酒吧时已被灌醉
有酒吧工作人员称,大约去年10月前,李某初次来酒吧玩时由张某某接待,双方因此相识。此后,每次李某来玩前,都会先给张某某打电话订座。而受害人杨女士因是酒吧常客,也与张某某认识。案发当晚,杨女士和一名女性朋友通过张某某的介绍,被拉入李某等人的包间内喝酒。“其中一名女孩中途就喝多受不了,先走了。杨女士同李某等人出酒吧时已经被灌醉,被他们扶着、抱着、拉扯出酒吧,然后他们开车将女孩带走。”
李某等人吃宵夜时曾与人冲突
据一名知情人透露,李某等人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并没有直接开车去湖北大厦,而是先去了附近一家知名连锁餐厅吃宵夜。”
“李某等7人中有一个人先走了,剩下的6人带着杨女士及酒吧服务员张某某一同来到餐厅。”该知情人称,到餐厅后,杨女士因为醉酒已神志不清,“一直趴在桌上。”
他表示,李某等人在吃饭时,还与邻桌发生了冲突,“打了一架,此后其中一人与张某某也离开了。”
受害人伤情报告已交给警方
据该知情人说,杨女士事后回忆称,从餐厅出来,李某等人以送其回家的名义让她上了车,“结果发现车并没往她家开,她要求下车,却遭到殴打。”此后,车来到湖北大厦,其中两人先进去开了房,之后,她在其他人胁迫下进入酒店,但走的不是酒店正门。
该知情人称,当晚,杨女士遭到多次殴打。第二天上午,李某等人带她离开酒店,“在车上不让她看路,绕了很多路,最终把她放在一条马路边。”杨女士向其求助后,前往北医三院就诊,“脸上、脖子都是伤。”
该知情人表示,杨女士在医院做了伤情报告,事后已交给警方。“现在李家说是卖淫嫖娼,事后还给了杨女士2000元钱,简直是胡说八道。”
【争辩回顾】
李某方律师声明
媒体等不仅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之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
7月10日
受害人方律师声明
本案经过公安机关的反复侦查和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李某涉嫌强奸案犯罪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李某的新聘律师仍无视滔滔民意和客观事实,欲对其做无罪辩护,实在令人极其震惊!
7月11日
无论李家人怎么定义“陪酒女”,杨女士都绝不容忍其所泼脏水溅到自己干净的身上一点半滴。
7月16日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石明磊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