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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涉轮奸案受害人否认索财 称当晚遭多次殴打

来源:新京报 2013-07-21 02:52:00字号:TT

  对话

  对话人物:李某家法律顾问兰和

  “她是否受害人有待查实”

  新京报:昨天有媒体报道称,从李某家长手中拿到一条短信,这个是家属提供的吗?

  兰和:首先这个消息肯定不是我们披露的,我所说的“我们”包括我、李家。其次我对这个新闻不置可否。第三这个信息是有价值的。最后我觉得作为负责任的媒体,在这么重大的新闻报道中肯定很慎重,不应该空穴来风。

  新京报:据受害人一方称不排除对有意诋毁他们的人、单位提出名誉侵权?

  兰和:着手名誉侵权是她的权利,让她做吧!而且我觉得这么重大的事情面前,当事人第一时间应该站出来要求删帖。

  新京报:或许她作为一位女士,又系受害人,不愿意出来?

  兰和:我不知道杨女士本人有什么顾虑。如果真的存在轮奸的话,应该说这么大的精神、肉体伤害,我觉得到这个时候应该绝地反击。所谓受害者的身份没有最终判决,到底是受害者还是下圈套,还有待法院查实。

  新京报:你怎么看网络上的评价?很多人都提出来那条短信是重磅炸弹?

  兰和:你是不是发现我出来之后将这个局势稍微逆转了一下?

  新京报:就是觉得这个局更乱了。

  兰和:挺好的挺好的,本来局就很乱的,这个案子没有那么简单,案中案、局中局。她是否是受害人没有定论,有待查实。

  对话人物:受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

  “案情肯定逆转不了”

  新京报:你怎么看网上那条所谓的短信?

  田参军:这个短信我从来没有见过,至于说是酒吧人员给李某家长发的,我会再找酒吧方面核实。现在还没有开庭,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应该保密,而且本案涉及隐私、未成年人,更不应该对外披露,我们不排除对侵犯其名誉的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媒体说明所谓“知情人”。

  新京报:有评论说这个短信出来之后,给李家增加了不少同情分?李家的法律顾问也提出来。此时杨女士如果真的觉得很冤屈就应该站出来?

  田参军:微博上有人劝我说这些都是要分散注意力,我现在对他们家所释放的这些信息都要做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毕竟案件事实都有待法庭查实,反正我绝对不会让她(杨女士)这么干(出来接受采访),没有为什么。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这场庭前的媒体公关秀?你觉得这些短信会影响案情吗?

  田参军:不会的,相信大家都看得到,现在就看他们跳、看他们表演,反正对于案情肯定逆转不了,我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不评价,这些完全不是法律范畴的事。下礼拜一庭前会议之后李家真要开发布会,我就在现场围观,看他们怎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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