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治本,实际上就如同医院治病,必须拥有高超技术的外科医生,当发现腐败的“肿瘤”时,及时采取外科手术予以彻底剜除。如果不及时剜除,那么只能是放任其继续扩散蔓延,危及国家健康的肌体
据7月19日最新出版的《新民周刊》报道,今年1月23日,在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反腐应“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半年过去,“治标”的举措渐次揭晓,“治本”的方案仍在争议之中。
如何“治本”,目前众说纷纭,其中有两种思路值得关注,一种是强化中央反腐权力,另一种是仿照经济改革经验,设特区,试点政治改革。特别是今年6月24日,中央纪委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赵中权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刊登署名文章,呼吁对现有分散在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等反腐败专门机构进行整合,建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作为反腐败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这个观点无疑惹人注目。
其实,就目前我国现行的反腐败机构来看,的确呈现设置较为分散,缺乏统一、相对独立的反腐败部门的状况,难以适应法治化反腐败的要求,难以形成反腐败的合力。如果反腐机关建立垂直管理体系,独立履行职责和办案,不受地方党委政府的“约束”,不受地域环境和人情关系的困扰,不受干部任职、考评、提拔上的限制,相信能够让从事反腐败工作的官员做到“六亲不认”,严格履职,公正办案。
当然,建立相对独立的反腐机构不是整合资源、机构扩编那么简单,需要不断夯实“三铁”机制。其一是在政策上要有反腐的“铁政”,这个“铁政”就是反腐的决心不动摇,反腐的力度不减弱,反腐的状态不松懈、不退缩,坚持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并且旗帜鲜明。
其二是制度上要有反腐“铁规”,这个“铁规”就是反腐纪律。目前反腐工作之所以呈现成效很大、问题依旧很多的现象,根在反腐的职能部门较多,同时缺乏“铁规”、“铁纪”约束。前不久中纪委开展清卡行动,这说明直接从事反腐的人员亦摆脱不了社会各种人情的困扰,而一旦一些工作人员对一些敏感的举报案件想要拖延、抹平,自然将使办案不能够真正做到铁面无私,公正坚决。从这个层面上看,对从事反腐工作的人员,必须有“铁规”、“铁纪”等禁令约束,谁违规就处理谁,毫不留情。
其三是在措施上要有反腐“铁腕”。打虎不成反被虎吓,遇虎赶紧绕道而走,显然不可能完成反腐的使命和任务。同时,没有“铁腕”措施也不可能让狡猾的腐败分子乖乖就范。鉴于反腐任务的日益艰巨,国家理应培养一支信得过、能打仗的高智商、高水准的专职反腐机构和队伍,反腐官员的职级高配、待遇高配、权力高配,对中央直接负责,专司反腐败工作。同时,向地方派驻反腐办公室等机构,编制、经费都由中央统辖,日常工作职能就是查处腐败、追捕贪官等。相信有了这样独立的立案、办案机构,将能够有效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权威。
建立一支强大的、独立的、智能的反腐机构已经迫在眉睫。反腐治本,实际上就如同医院治病,必须拥有高超技术的外科医生,当发现腐败的“肿瘤”时,及时采取外科手术予以彻底剜除。如果不及时剜除,那么只能是放任其继续扩散蔓延,危及国家健康的肌体。腐败分子早已经没有良知,单靠教育、自律,解决不了腐败案件高发的问题,也不可能让腐败分子自动改邪归正,只能依托专职机构的强力反腐。唯有大刀阔斧地反腐,并且一反到底,才能使反腐工作高歌猛进,打得腐败分子哭爹喊娘,也才能以反腐之巨大成果,震慑腐败,取信于民。 唐卫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