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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人民网刊发《珍视明涉嫌篡改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报道,引发舆论关注。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5日发布第45期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曝光了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氯霉素滴眼液抽验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 珍视明再次被曝光 第45期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显示,2013年第一季度,福建省、市药检所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抽样检验。中西药制剂抽验发现不合格药品2批次,批号为“120506”、“120704”,均为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8ml:20mg的氯霉素滴眼液。不合格的项目为“有关物质”。
记者查询发现,该款氯霉素滴眼液是外用处方药,产品主要成分是氯霉素,主要功能是“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公告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实施品种跟踪抽样检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发现药品抽检不合格后,药监部门先要对被抽样单位购进该药品的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及库存数量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涉嫌不合格药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在确定处罚主体时首先确定造成药品检测指标不合格的因素是什么,如果是生产企业的问题,就要通知生产企业所在地药监部门对该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如果是药品经营企业的问题,就要调查问题产生的原因,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药品存隐患 同类产品曾被紧急召回 记者调查发现,国家对于氯霉素滴眼液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2005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将氯霉素滴眼液由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进行管理。 2009年,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结果显示,标示为天津市万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氯霉素滴眼液16批次不符合规定。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召回已销售的所有批次氯霉素滴眼液。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对天津市万嘉制药有限公司召回所有批次氯霉素滴眼液的监督管理工作。 据了解,涉事的天津市万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氯霉素滴眼液规格同样为8ml∶20mg,不合格原因是检查相关物质不合格。 记者在查询相关文献中发现,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是氯霉素的最严重的不良反应。著名眼科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的雷方教授表示,氯霉素有可能造成儿童的再障性贫血,也正由于氯霉素潜在的副作用,临床上已经很少使用它来治疗眼部疾病了。“不合格的产品更加不能使用,如果发现产品颜色变了、或者时间长了,就要立即停止使用。”(记者 赵敬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