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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鸿海佳园交房通知 近日,青岛鸿海佳园业主向中国山东网反映,他们已陆续收到交房通知,但截至目前鸿海佳园仍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具备交房条件。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表示,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开发商就向业主发布交房通知,属于违规交房,质监站将进行立案查处。 开发商就交房多次承诺 今年初,鸿海佳园延期交房曾被媒体曝光,其“史上超低违约金”更成为舆论焦点。据了解,延期交房事件涉及300余户业主,按照合同约定,鸿海佳园应于2012年底交付使用。但因开发商青岛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工程总承包商发生纠纷,导致工期延误,不能按期交房。 此外,鸿海佳园预售合同规定延期交房违约金按万分之0.1结算,相比房地产市场通行的违约金数额明显偏低,大部分业主表示对此不能接受。对此,鸿海地产曾承诺,4月15日交房。其后鸿海地产再次承诺,5月底交房,否则上调违约金。 鸿海佳园未验收先交房 “今年4月份,我和丈夫领证结婚。鸿海佳园的房子本想作婚房使用,无奈只能延后婚期。”7号楼业主郑女士告诉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该小区不少业主和她一样,出于结婚、落户口等刚性需求,在鸿海佳园购房。因延期交房,有怀孕业主只能在出租房生孩子。 5月24日,郑女士和其他业主陆续收到交房通知。鸿海地产在通知中声明:“将于2013年5月27日至5月30日办理“鸿海佳园”交接手续。”但通知中并未加盖鸿海地产的印章。此外,通知中还附带一份物业收费明细表。 5月25日,前往售楼处办理交接的郑女士发现,开发商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表明鸿海佳园还未通过竣工验收,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苦等6个月,以为总算盼到头了,没想到仍是空欢喜一场。”郑女士表示,对于开发商违规交房的行为,她和其他业主已达成共识,准备提起法律诉讼,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工程款纠纷致验收不顺 5月28日,记者从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实,鸿海佳园仍未通过竣工验收。对此,鸿海佳园项目经理徐经理表示,目前鸿海佳园房屋内的工程已全部完工,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但在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商与鸿海地产验存在分歧,导致竣工验收不能顺利进行。 “目前鸿海地产正与工程总承包商协商,预计6月份开始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徐经理表示,竣工验收的快慢取决于“工程总承包商的配合程度”。 “验收前发布交房通知,是为了解决部分业主对住房的迫切需求。交房不具备强制性,业主可自愿领取钥匙。”关于违约金问题,徐经理表示,2013年1月1日至4月15日,鸿海地产仍按万分之0.1支付违约金。4月15日至业主签收房屋期间,违约金按照1年定期存款利率结算。 违规交房最高5万元罚款 质监站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开发商向业主发布交房通知,属于违规交房。针对上述行为,质监站将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后马上转入实际处罚阶段。按照山东省建设管理条例,开发商将面临1至5万元的处罚。 质监站工作人员建议,开发商违规交房的情况下,业主应拒绝收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韩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