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胶州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优化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服务质量年先进单位、青岛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多个荣誉称号。荣誉的背后,凝聚着胶州法院广大干警孜孜不倦的努力! 抓队伍:开拓创新建堡垒
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是干好工作、成就事业的主要因素。这正如院党组书记、院长臧丕红所说:“班子人心齐,全院才能凝心聚力;班子正气足,全院才能气正风清。”
为树立身正影直的领导群体形象,影响和带动全院的队伍建设,该院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党组一班人率先垂范,处处争在先,事事干在前,坚持深入审判执行一线,带头办案,带案下访成为常态。该院组织中层以上40余人赴浙江大学进行干部素质提升培训,有效提高了管理、沟通水平和决策效率,充分发挥了领导集体的核心作用。
队伍建设是确保审判工作实现公正与高效的根本,该院以“真诚、平等、博学、公正”为宗旨,积极营造“领导爱干警,干警爱法院”的温馨氛围。
打造关爱文化,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与干警双向约谈。为每名干警送上生日祝福,增强大家的法院归属感。成立乒羽球队、踢踏舞队等多支文体队伍,营造出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
打造廉政文化,为干警建立《优善档案》和《瑕疵档案》,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组织干警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展,成立“人民法官为人民”先进事迹报告团,并举行了首场报告会,优秀干警的典型事迹深深感染了广大干警,廉洁守纪、司法作风有了明显改善。
打造服务文化,大力倡导领导干部为干警服务、机关后勤为审执一线服务、法院干警为当事人服务的工作理念,法院面貌焕然一新。
打造学术文化,坚持每月一课,系统学习新颁布的两大《诉讼法》;开展“理论调研月”活动,发现和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抓审判:永葆天平不失衡
胶州法院始终追求司法公平正义,使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实现了有机统一。2012年以来,该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参与“严打”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运用多种方法,立足帮教,对被判处缓、管、免刑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协助上级法院完成“6.10”聂磊涉黑案、张韶军涉黑案的审理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实施“和谐案、精品案、铁案”工程,设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工业园区联调办公室”、“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无讼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坚持多调少判、巡回办案,实现诉讼、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12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1.1%,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破产审判工作获省高院通报表彰。
在涉公权力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中,成功清理积案34件,发还案款300余万元。圆满完成异地执行苏州某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案,使申请人价值40余万元的胜诉权益得到保障,胶州市委张德平书记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庭外协调和解处理,既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针对计生非诉行政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主动上门协调,促使14名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义务,缴纳罚款23万余元,该院被评为青岛市计生工作先进集体。
由于胶州法院狠抓调解工作,民商事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上诉率、申诉率、发回重申率明显下降,群众来信来访明显减少。2012年该院信访化解工作走在青岛法院系统前列,中院交办的20余件信访积案化解率达100%。青岛中院、山东省高院简报先后以《胶州法院四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显成效》为题进行报道,省高院院长周玉华、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等领导给予批示肯定。 抓管理:树立创争新形象
胶州法院坚持向管理要效益,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延伸服务,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不竭的动力和源泉。为此,该院着力构造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绩效考核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管理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法院管理体系,确保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三统一”,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人往基层走,新招录大学生必须到基层锻炼,确保每个法庭能够组成合议庭;钱往基层流,提高了5个派出法庭每月通勤费,为每个法庭增配车辆一部。2012年,该院5个派出法庭结案3159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28.9%。从严控制办公经费,成立物资采购评估小组,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审核把关,为所有公务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及ETC卡,节省车辆维修、油耗和过路费等16万余元。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受众官兵、职工、师生等3000余人。开展“情牵大沽河、天平铸和谐”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沿河群众解决在大沽河综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法律问题。开展挽救失足青少年爱心帮教活动,与市妇联联合建立四处女企业家“爱心帮教基地”,形成了法院、妇联、爱心企业“三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新局面。
针对青岛世原鞋业有限公司、宝原工艺品公司逃逸等案件,该院从大局出发,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处置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地完成了公司逃逸后的各项司法处置工作,为党委、政府平稳顺利地处理逃逸企业遗留问题做出了积极贡献。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一年来,胶州法院各项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长足进步。臧丕红院长说:“今天的胶州法院,有一种精神最鼓舞人,那就是争创一流的精神;有一种氛围最感染人,那就是精诚团结的氛围。”是的,这正是胶州法院取得成功的“法宝”,有了这个“法宝”,胶州法院一定会以敢为人先的姿态,谱写出一曲更加动人的司法为民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