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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设企业管理奖 有创新成果政府奖10万元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3-23 08:52:20 字号:TT

  早报讯 只要企业管理得好,政府就奖你10万元资金。记者昨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市政府印发《青岛市企业管理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从今年起,我市将设立企业管理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企业奖和管理创新成果各5个,每个获奖企业和管理创新成果将得到10万元资金奖励。该“办法”将于2013年4月1日正式生效。

  据介绍,青岛市企业管理奖是市政府在企业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奖项,整个推荐、

评审工作将坚持公开过程、专家评审的原则,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评审真实、公开、公正。

  根据“办法”中的评审标准,企业资产、营业收入、利润、上缴税金等仍是“第一标准”。“办法”规定,授予市企业管理奖的企业近年来发展速度快、效益好,企业资产、营业收入、利润、上缴税金等主要指标居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办法”也做出了详尽规定,要求获奖企业必须在技术开发费和技术改造方面投入较大,近3年企业每年据实列支的技术开发费原则上达到销售收入的4%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以上);原则上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

  “办法”规定,获奖企业必须大力推进节能管理,发展循环经济,防治环境污染,完成了节能减排指标和任务。在企业劳动关系方面,要求职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拖欠职工工资,未发生欠缴“五险一金”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获奖企业还必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凝聚力强,企业能够依法按照职工工资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在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记者 官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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