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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饼干买回家 十倍赔偿不商量

来源:工商局开发区分局 2013-03-19 14:35:08

资料图    

    开发区消费者陈先生2月份在某商场进口食品区购买了一款儿童饼干125G装,原价19.8元每盒,回家后一看,该款饼干已过期一个月。消费者到香江路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十倍赔偿。分会受理后,该所执法人员即刻要求商场将该批次食品下架,并积极协调商场,给予消费者10倍赔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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