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通过一些网站存在的信息漏洞,仅凭“猜猜看”的方式,破解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以在线支付的小额转账方式窃取被害人银行卡内的存款。今天记者从东城检察院获悉,刘某因信用卡诈骗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2年初,孙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招行“一卡通”里的9千多元不翼而飞了。银行对账单显示9千多元都是通过网上交易转走的,但孙某从来就没有开通过任何的网上支付功能,并且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按图索骥,很快发现了远在湖北武汉的刘某有重大嫌疑,很快将其抓获。刘某今年20岁出头,初中毕业后在全国各地打工,并没学过“黑客”技能。
刘某交代,他将生活中发现的一个个网络漏洞串联起来,靠“碰巧”和“猜测”去寻找防范意识差的被害人,看似渺茫却屡屡得手。
刘某供述,他首先在网上找到一家民间贷款网站,搜罗了一些用户留在各个帖子上的信息。再依靠这些信息查询有没有对应的邮箱,利用“忘记密码回答问题”选项,回答诸如“你的出生地”、“你的生日”一类的简单问题,从而破译邮箱密码。
得到密码后,刘某进入邮箱浏览被害人的邮件,从中寻找银行邮件,从中窃取被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然后继续利用出生日期或者身份证号码猜测注册用户的银行卡密码。随后刘某通过掌握的这些信息,通过一家银行网上银行的“直付通”,进行无须提醒的小额消费或转账,每次最多也就是200元,正是因为这样被害人才更难发现。
东城检方认定,刘某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间,通过互联网以非法方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诈骗银行存款,涉案金额共计2.9万余元。
日前,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 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