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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食品业户经营行为,长江路工商所四措并举,深入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第一时间迅速召开所内专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强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所同志将此次整治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并认真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所内专项实施计划。按照辖区实际制定《长江路工商 三是建立交叉检查工作制度。按照区域划分成东西两片,由副所长带队,纪检员参与督察,定期进行交叉检查,进一步督促监管人员将工作责任做实、做细,杜绝走过场现象。 加强宣传,做好行政指导工作 (一)召开大商场、市场负责人约谈会。一是对辖区麦凯乐、佳世客、利群、武夷山市场等商场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通报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更进一步的要求部署。要求各市场主办单位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要爱护自己的信誉和声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职到位,切实对自己的市场、商场和市场商场内的经营业户负责,对全区60万的消费者负责。二是根据辖区生猪肉节日销售旺季的特点,对辖区2大室内市场和6大生猪肉批发业户进行集体约谈,要求保证进货渠道安全,一猪一票,经营放心肉。 (二)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与经营业户签订《承诺书》100余份,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进行宣传,进一步强化业户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辖区所有生猪肉经营业户送达《致全区生猪肉经营业户的一封信》,共送达40余份,切实要求生猪肉业户守法经营,严把进货关。 (三)对食品业户进行多种形式的行政指导。从经营者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开始,利用《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提示书》、《食品安全警示书》等行政指导文书对食品经营场所要求、进货销售要求等开展指导,进一步规范食品业户经营行为。广泛下发《食品经营安全提示书》,逐条列清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宣传指导到位。 突出重点,开展多项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生猪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生猪肉业户的检查力度,对检验检疫单明示情况进行每日监控,要求必须达到“一猪一票”。为防止出现不明来源猪肉流入市场,工商所由所长带队,于凌晨4时组织对市场生猪肉进货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杜绝无正规手续猪肉入市;对各大商场生猪肉进入商场提出具体意见,要求落实入场检验制度和实行定向监控制度,保证每天入场猪肉不掺假;制定统计表格,每日安排管片人员对生猪肉业户销售情况进行现场登记,防止不合格猪肉混入销售渠道。 二是开展年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大型宾馆、酒店年货市场检查,认真检查了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进货查验和登记备案工作执行情况,并针对部分酒店对购进预包装食品自行印制的礼盒包装中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了规范指导。 三是开展现场制售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家佳源、佳世客、利群、麦凯乐、官厅等现场制售集中区域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原料来源备案登记工作落实情况,对部分备案不完善的业户现场进行行政指导,对管理单位提出要求。 四是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近期消费投诉热点,对水产品、茶叶、红酒、大桶水、鱼翅等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立案2起,结案1起,罚款5000元,下架各类不合格食品11公斤,查扣过期茶叶近3公斤。 完善制度,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建立消费维权三道屏障。加强与大型商场市场主办方的沟通交流,建立起消费纠纷三道屏障:第一道屏障是柜台,要尽可能将纠纷在柜台内解决;第二道屏障是主办单位,如果柜台不能解决,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尽力保证纠纷、投诉不出商场或市场,不要将矛盾升级;第三道屏障是工商所受理投诉人员,要以积极的态度迅速、快捷地处理消费投诉,避免事态扩大化,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节日期间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成立工商所应急小分队,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安排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安排投诉受理专员,并由分管副所长负责夜间投诉受理工作,保证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规范接诉工作标准,统一文明接诉用语,对消费者反映的申诉、举报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处理。 三是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工商所安排处理投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处理节日期间食品类消费维权工作,做到快速受理、高效办理、满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