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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家媒体曝光了速冻调制食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拆包零售、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薛家岛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青岛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流通环节速冻调制食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零售市场、专卖店等,重点检查品种为各类速冻销售的鱼丸、肉丸、菜丸,重点检查内容为是否认真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存在拆包零售问题, 我所执法人员随即责令超市将不合格散装速冻丸子撤柜,并责令超市不得拆包装销售,进一步整改。我所执法人员给食品经营者指出,火速冻丸子销售,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第八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的规定,根据商务部2004年发布的国家《速冻调制食品行业标准》SB/T10379-2004的规定,速冻调制食品“销售包装必须完整、严密、封口牢固、不易散包。没有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不得销售,严禁拆包零售”。 经过5天的全面检查,我所辖区食品经营业户的散装速冻调制食品基本撤柜,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