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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见实效

来源:工商局开发区分局 2013-03-18 16:02:29

    为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一线的作用,保障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香江路工商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痕迹化监管

    以肉制品、水产品、酒类、糕点、糖果、乳制品等节日重点消费食品为主,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和内容,

对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食杂店、现场制售店开展拉网式检查,规范有照、亮照经营,要求经营者将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截至目前,香江路工商所共检查食品经营业户87户,农村集贸市场每逢集驻场检查,巡查中做好了监管台账登记,认真填写了现场检查笔录。

    强化索证索票

    落实巡查时,首先检查是否有“三无”食品、超期食品、无QS标志和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等,发现后立即责令下架。同时,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工作人员随机选择某几样商品,检查“一票通”是否登记完全,要求商家提供被抽查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以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并检查其进货查验和批发销售的记录,做到来源去向清楚可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票通”登记不完备、供货商信息不完备的业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其将会随时进行二次检查,二次检查仍没有改正者立即予以查处。目前,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口头提出改正指导和要求并在巡查笔录中做好登记12家。

    强化消费环境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中突出重点行为整治,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严查猪肉市场经营业户是否有生猪肉及产品销售凭证,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整改和查处取缔。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已查处以“军队特供”名义进行宣传销售白酒案件1起,责令下架过期食品3公斤。

    强化行政指导

    对辖区内主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负责人进行针对性约谈,明确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的责任,提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要求。针对猪肉经营业户发放《致全区生猪肉经营业户的一封信》,与之签订承诺书。按照食品安全“三统一”标准,监督和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责任等自律制度,有效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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