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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家住市北区的邵先生来到工商市北分局威海路工商所投诉,称自己在摄影店拍摄照片,想要拷贝属于自己的底片,店方要额外加价,请工商部门帮忙解决。 经过了解,邵先生于正月初五在位于威海路附近的一家摄影店拍摄了价值1999元的全家福套照。根据事先的约定,邵先生可以获得28张照片的相册,但实际拍摄时摄影师总共拍摄了96张底片由邵先生从中挑选,面对自己的每个幸福瞬间,邵先生最终选定了最得意的28张。二十天 受理投诉后,工商部门立即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店方一再表示,自己和邵先生在拍摄前就签订了协议,规定了1999元的费用只是制作28张的相册,底片并不在服务内容之内,如果想要回底片则是属于协议外的内容,应该另外收费。针对店方的解释,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店方的规定已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属于霸王条款,要求店家立即改正并消除影响。最终,理亏的店方无条件让邵先生拷贝回了底片,并赔礼道歉。对于摄影店涉嫌违规问题,工商执法人员也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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