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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岁钱变成了玩具车

来源:市北工商局 2013-03-15 10:24:52

    3月13日,家住利津路的王女士来到工商市北分局威海路工商所投诉,称自己刚满12周岁的儿子背着家长偷偷拿了家中600元钱,在利津路的某玩具店中一次性购买了2辆高档玩具汽车,请工商部门帮忙退掉。

    经过了解,王女士的儿子今年春节期间收了一千多元的压岁钱,怕孩子乱花钱,一直由家长放在家中抽屉里。上个周日,王女士在给儿子打扫房间卫生时,发现床底下有两个价格不菲的玩具汽车,经询问儿子得知了孩

子从家中偷出压岁钱到楼下玩具店购买玩具汽车的事实。王女士当即去跟店家理论,要求退货。而店家认为:自己开店做生意赚钱天经地义,对大人、小孩一视同仁,何况自已又没有强制他购买,玩具没有质量问题是不能退款的。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王女士来到了威海路工商所请求帮助。受理投诉后,工商所工作人员马上展开了调查了解。在确认情况基本属实后,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本次购买玩具过程中,交易活动是无效的。最终,理亏的商家全额退还了王女士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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