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名家具卖场出售货不对板的地板给消费者,拒绝消委会调解;轻信银行销售人员对理财产品的推销,与承诺收益相差甚远;早教中心突停业,580多名交了学费的幼儿无法上课……今天(12日),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了2012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涉及家装、教育、美容、银行、汽车4s等多个行业,种种消费陷阱让人防不胜防。
百安居出售货不对板地板 消委会调解无效 因信赖百安居这个品牌,广州市消费者匡小姐选定了该店销售的强化复合地板――傲凯闲逸模压系列进行新房装修,并于2011年10月签订了相关合同。装修完后,匡小姐未认真检查装修质量,但觉得地板踩上去偶尔有响声。2012年6月份匡小姐联系厂家,对方派师傅过来检查,被告知只要多踩几下就会没声音了。随后又发现部分地板表面开始起泡,经由厂家师傅打开后才发现地板已经发霉且背面标识为“傲胜”而非“傲凯”。11月份开始,匡小姐多次到百安居寻求解决方案,但每次的答复均一样:保养不好造成的。于是匡小姐再向百安居上海总部投诉。11月18日厂家负责人与百安居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最终厂家同意将部分发霉地板换掉,而匡小姐要求全部更换。在双方看法完全不一致的情况下,匡小姐随后向省消委会投诉,质疑商家货不对板,要求退或换所铺的全部傲胜地板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省消委会接诉后,致电百安居了解情况,在核实匡小姐投诉所提到的“购买的是傲凯地板,给的却是傲胜地板”时,对方并未有异议。此后多次电话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百安居最终的处理方案是:发霉的地板重新铺贴;有一个小房间的地板可以免费更换7-8平方米;起泡的部分地板可以更换,而匡小姐坚持原诉求。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终调解无效。在此情况下,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日前,匡小姐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点评:目前,由于部分商家信用意识淡薄,加上法律法规及监管缺失,以致家装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并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消费者在遇到欺诈、质量、退换货等问题时,勿有自认倒霉或嫌麻烦等消极心态,而是应积极维权,如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委会投诉及向人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草率签名钱被套 切勿盲信销售人员诱惑性宣传 2009年3月,韶关退休工人司徒焕强有一笔定期存款到期,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梨园支行办理转存业务。当时向大堂经理邱某咨询是否有更高利息的存款业务,邱经理推介该行代销的中国人寿(17.58,-0.30,-1.6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保期6年,每年分红收益约合利率5%。司徒先生考虑自己已66岁,6年保期太长,邱经理回应说3年也可以。于是司徒先生以自己为投保人,其妻为被保人,一次性缴交保费35万元投保该保险。 2012年3月,司徒先生以为保险到期,到银行支取,被告知要收取20‰的违约金,司徒先生才知道该保险保期并非3年,而是6年。再查看分红,第一年分得7000余元;第二年分得6000余元;第3年只分得2000余元,逐年递减,与当初银行邱经理所说5%的利率相差甚远。 司徒先生认为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起来在保期和利率两方面欺骗自己,之后多次要求银行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退还本金、按当期银行定期利率付息。但是银行和保险公司都说,该保险的合同期是6年,解除合同属于违约,须从本金中扣除违约金7000元。2012年4月17日,司徒先生向消委会求助。 点评: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切勿盲目轻信销售人员诱惑性的宣传而冲动消费,须知“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一定要仔细研读理财产品的详细说明和风险提示,正确估测风险和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选购合适自己的理财产品。 早教中心突停业 几百名幼儿无法上课 2012年10月17日,位于深圳东海城市广场的东方爱婴早教中心因欠物业费用及房租突然关门停业,580多名交了学费的幼儿无法上课。家长们与“东方爱婴”负责人时女士交涉了一个多月,却没有得到答复。11月10日,“东方爱婴”北京总部的官网发布公告,声明深圳东方爱婴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应当独立地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获悉东方爱婴总部推卸责任,情绪激动的家长们逐渐聚集在一起,建立了相互联系的QQ群,联合到相关部门讨说法,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曝光。11月12日,以许小姐为代表的30多名家长联名向深圳市消委会提交书面投诉书,要求退回所有费用并赔偿关门期间所交费用的利息。 11月21日,在消委会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谈判。晚上11点半左右达成协议,愿意转课的家长到东方爱婴在深圳的其他中心继续上课,不愿意复课的家长由北京总部垫资退款,并约定了退费课时的计算、退费办理时限等10个具体问题。11月底,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基本都办理完了退款手续,共有329名幼儿家长选择退费,涉及金额180余万元。 点评:本案是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职能,成功调整一起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典型案例。本案涉及的消费者人数多,问题复杂,如不及时解决极有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