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傻眼了,4岁的孩子不懂事,八宝粥已经喝进去半罐,不可能吐出来了。我马上查看了罐底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12月5日,保质期截止到2014年12月4日,并没有超出保质期”。
“孩子当天就开始咳嗽,肚子疼,到现在也一直在吃药,我怀疑跟喝了变质的银鹭八宝粥有关”,高女士告诉记者。
“出现问题之后,我先拨打了八宝粥罐上标注的热线电话800-858-0989
高女士称:在电话中,银鹭工作人员记录了她反映的情况,说会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当天,银鹭在济南当地的一位送货员与高女士取得了联系,上门查看了问题产品,并拍摄了照片。对于产品在保质期内变质长毛的原因,工作人员称因为银鹭八宝粥是厦门工厂生产的,估计跟储运过程中操作不当有关。
“他当时说可以赔我两罐同样的产品,后来又说可以陪一箱八宝粥或银鹭生产的其它产品,我都没有同意。”
“我不要求赔偿,长毛变质的八宝粥孩子已经喝到肚子里了,赔偿改变不了事实。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如果孩子出现更严重的症状,他们也赔不起。我只要求厂家派出工作人员陪着孩子去医院做一次消化系统检查,并承担这部分费用。检查结果没有事最好,如果有问题再根据情况处理”,高女士向记者表示。
银鹭的工作人员表示:“厂家没有人有时间陪着孩子去做检查,而济南地区负责人的手机欠费停机了,根本联系不到。他本人只是普通工作人员,无法给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只能向领导汇报此事”,高女士向记者称:“我觉着自己的要求并不过分,再说负责人手机欠费停机,就不能充上话费再联系吗?根本就是在糊弄应付消费者”。
厂家态度:出具医学证明才可承担查体费用
2月27日,高女士再次拨通了银鹭400服务电话,强调孩子饮用八宝粥后出现肚子疼的症状,要求厂家派人陪同去医院做检查。随后,一位自称是银鹭公司工作人员的女士,先后用三个不同的福建厦门手机号码联系了高女士,表示建议高女士尽快带孩子去医院检查身体,不要耽误相关治疗。称自己负责山东市场,目前正在潍坊开会,没有时间跟高女士当面处理此事。
“她在电话中要求我自己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并必须开具写有‘是饮用过期银鹭八宝粥造成的腹痛’字样的检查报告,否则按照银鹭方面的相关规定,无法承担孩子查体费用。另外,如果消费者同意达成和解,可以提供2至4箱银鹭桂圆八宝粥作为补偿”,高女士告诉记者。
“之前银鹭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过问题产品,也承认了储运不当造成了质量问题。现在又变了腔调,开始推诿扯皮刁难消费者,真的让人很心寒。退一步讲,就算孩子没有喝就发现了变质情况,也属于严重质量问题,银鹭也应该对消费者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赔偿。现在对银鹭这个品牌彻底失望了。”
记者调查:银鹭称可按国家标准赔付 提前变质疑与北方天气有关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进展,记者拨通了高女士提供的银鹭工作人员电话,一位龚姓经理称:他本人已经知晓高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当时由于相关负责人在开会,所以对消费者的投诉反映不够及时。
对于高女士4岁外甥检查费用问题,银鹭集团建议家长先带孩子去看病,如果确实有问题,需要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并写明“由饮用变质银鹭产品导致”,否则确实无法事先垫付查体费用。在赔偿方面,银鹭集团执行标准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可多送高女士几箱八宝粥。
就银鹭八宝粥在保质期内出现发霉变质的原因,龚经理称:可能与近期北方天气寒冷有关,与生产工艺和加工环境没有关系。具体情况由于没有见到问题产品及照片不敢断言。
律师连线: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害 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山东舜凯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因使用不合格产品导致身体受损,可向经销商或厂家要求赔偿。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另外,高女士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免在今后的维权中处于被动。
记者采访的同时,又接到河南济源消费者彭小姐反映:购买银鹭八宝粥,在保质期内出现变质发臭情况,厂家没有做出合理答复。
网友维权热线:0532-68873738或维权QQ:1400-84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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