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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避税花招不靠谱 恶意避税或担刑责

来源:山东商报 2013-03-07 15:02:07

    “新国五条细则”发布后,在济南二手房交易市场掀起不小的波澜,坊间甚至还流传着不少“零税费过户”避税办法。如果一方“假戏真做”,最后利益受损的一方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自身合法利益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

    “新国五条细则”发布后,在济南二手房交易市场掀起不小的波澜,坊间甚至还流传着不少“零税费过户”避税办法。实际操作中,这些避税的办法可行吗?又存在哪些风险?昨日记者进行了采访,律师提醒二手房各种避税其实都是“以合法的手段达到不法的目的”,一旦查实都会被判无效,甚至还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假诉讼”避税查实将判无效

    在众多的避税方式中,这个版本广为传播: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昨日,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的党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解析称,这种避税方式是典型的“以合法的手段达到不法的目的”,从实际操作来看,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相当严格,要求欠款方提供转账信息或支付凭证等一系列相关证据,如果双方不能提供或者存在明显破绽,是很难逃过法院审查的,“而一旦查实,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偷鸡不成蚀把米。”

    党虎律师指出,单从成本而言,以一套50万的房子为例,整个法律流程下来,算上诉讼费、执行费用、律师费用等至少也得花费数万,不但违法而且也不值得去这样做。

    “假离婚”避税容易假戏真做

    此外,还有坊间还流传着这样一种不法的避税手段——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就此,党虎律师解析称,这种办法首先违背了公德良俗,此外和前一条“假诉讼”的方法一样,也是以合法的手段达到不法的目的,同样违法,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别要提醒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假离婚的方式被不少人所尝试,但假离婚的风险也是很大的,一旦在此过程中一方反悔,就会给另一方带来损失。而且,如果一方“假戏真做”,最后利益受损的一方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自身合法利益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记者 李世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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