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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我省契税仍执行旧的税率 市民买房不用多花钱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3-07 04:43:52 字号:TT

  《我省契税税率暂无变化》,昨晚8时许,这则消息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为近期契税要涨的传闻画下句号。

  公告显示,日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我省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我省契税税率暂无变化。此外,关于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有关契税优惠政策仍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修改“契税征收规定”引发调契税猜测

  记者了解到,近期省政府发布《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山东契税税率将由此前的3%,调整为浮动的3%-5%。新的征收政策将从4月1日起施行。

  此消息发布后,引发了市场层面的调税率猜测。市场传闻是,修改“契税征收规定”,是调整契税的前奏。有业内人士还据此分析,契税税率调整后,针对首套房的优惠政策不会改变,但二套房和商业住房的税率或上调,最高或可上调到5%。这种传闻和预期直接影响了市场,一些开发商借此促销房屋,鼓励购房者赶在4月1日前购房。

  调税猜测落空全省契税暂无变化

  不过,昨晚市财政局在网站上公布的通知,却让此前的种种猜测落空。

  市财政局网站通知显示,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契税具体税率由省财政部门会同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提出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日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我省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山东省契税税率暂无变化。此外,关于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有关契税优惠政策仍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民首次购房仍按1%征契税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契税征收实行浮动税率。其中首次购房者,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契税按照1.5%征收;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假设花50万元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一手房,且为家庭惟一住房,则需缴纳的契税税款为50万×1.5%=0.75万元;如果非家庭惟一住房,契税税款则为50万×3%=1.5万元。

  昨晚,此消息发布后,记者连夜采访了部分市民和业内专家。

  “昨天还接到开发商电话,催着我签约,现在不涨了,我还得再考虑考虑。”市民何先生说,最近他接到不少促销电话,都是他近期看过的楼盘销售方打来的,“都说再不买,涨了契税要多交钱。就跟契税必涨无疑似的。”何先生说,幸亏没听开发商忽悠。

  “不涨是对的,符合老百姓心理需求。”对此,楼市分析人士张百忍表示,二手房交易个税按20%征收的国五条刚出台,就遭到一片质疑,所以,我省政府部门不可能再增加购房者的交易成本。“和我的预期差不多,再增加契税就是火上浇油了。”

  “购房交易成本已经够高了,不能再涨了!”经营二手房中介多年的刘女士表示,要控制好房价,需要增加供应,平衡好供需关系,再有就是把地价降下来。(记者 刘文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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