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前食药监局将对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并将向社会公示学校食堂等级。
据了解,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加工场所的布局及工艺流程要符合相关规定,如果不符合一律不发许可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如果学校食堂不符合供餐条件,提倡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配送餐单位要与用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且配送餐单位必须为A级单位。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同时还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依法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