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一幕
两方的说法都有各自的道理。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佘雷表示,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且神志清醒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兰子虽然是高中生,可是已满18周岁,所以有权跟医院签署就医协议,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兰子家人对医院的质疑和责问,情理上可以理解,但法理上无依据。
佘律师建议,医院在接受学生类的患者时,应该从家长角度考虑,原则上要遵循家长的意见,尤其是在实施一些可能带来较大风险或有严重副作用的治疗时,更应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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