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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日常监督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章丘市枣园街道办事处土产街“三峡牙科”等22家“小诊所”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依法取缔。 今天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公布今年1月我市无证行医处罚情况表。记者了解到,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日常监督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章丘市枣园街道办事处土产街“三峡牙科”等22家“小诊所”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依法取缔。 据了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取得证书或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等。同时,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至少有1名医生、1名护士,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小诊所就医时要确认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是否有《医师执业证书》,病情严重时尽量去正规医院就医。(记者 白鹏飞 李雪梅) |